【記者廖宥婷/南投報導】
為紓解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及家屬的經濟負荷,凡住宿式機構住民於109年度入住天數累計滿90天以上,不含保留床位、使用機構喘息服務期間,且未領有其他政府住宿費用補助,即可申請「109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申請時間即日起至3月2日止,補助金額按綜合所得稅稅率級距採階梯性補助,最高補助6萬元,符合需求的民眾,請把握時間申辦。
縣府衛生局指出,凡家中長輩入住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並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使用機構者的同一申報戶,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皆符合累進稅率未達20%者、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合併計稅者,以及未課徵基本稅額者等以上條件,可向縣府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或委託入住機構代收代送辦理。
有關申請受理情形,民眾可備妥機構使用者健保卡及讀卡機,至衛生福利部網站(https://cloudicweb.nhi.gov.tw/weblongcare/system/login.aspx)查詢「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如有相關問題,可洽詢長期照顧服務專線1966,或南投縣照管中心專線049-2209595,亦可上衛生局網路查詢(業務專區>企劃及長期照護科>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