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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匯的錢是我的錢 女警當好姊妹阻詐騙澳男

【電傳媒記者 玉女 /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文昌所警員林思妤、林伯翰4月29日14時30分許接獲銀行通報,一名劉姓女子到銀行櫃台自稱姊姊的朋友要匯一筆錢給姊姊,但姊姊的朋友說要先匯新台幣15萬元給國外銀行,才能收到姊姊朋友要給姊姊的錢,由於劉女不諳填寫匯款資料請行員協助,行員看內容像使用翻譯軟體翻譯的,詞意不通順,察覺有異,便請警方到場。

劉女見警方到場,先拿出是姊姊朋友要匯款的說詞試圖說服警方,但對話中支支吾吾且不合邏輯,後來林員看穿所謂的姊姊根本是劉女本人,劉女被發現後才坦承她一月多月前網路認識一名在澳大利亞工作的臺灣人,警方先試圖以對方自稱臺灣人怎麼會使用翻譯軟體的不通語句,又以身為女性能瞭解希望有人陪伴的心理,但對方只是要騙你的錢說服,但劉女仍不認同警方,直說該名男子要匯款給她,不是要她的錢,只是需要先匯款到國外銀行跑流程,才能讓錢順利進入她戶頭。警方表示這是境外戀情詐騙一貫手法,但她仍堅持她準備匯出去的錢不是自己的錢,而是對方的錢,警方追問難道這15萬是對方已經給劉女的,現在要轉匯回去?但卻回答不是,堅持自己未被受騙。

警方遇此情境哭笑不得,深怕一離開劉女又轉往他家銀行匯款,於是行員小姐配合說明劉女須自己拿出15萬元匯款給對方才行,不是什麼對方的錢,劉女這才慢慢醒悟遇到詐騙,不再堅持匯款。

分局長林沐弘表示網路交友應謹慎小心,不應輕易相信對方的甜言蜜語,詐騙集團多會先投其所好,如每日甜言蜜語、噓寒問暖、假意交往,時間長達數月。民眾可撥打165防詐騙諮詢專線查證或撥打110報案,並謹記「一聽、二掛、三查證」警語,防止自身財產損失。

行員向民眾說明須自己拿出款項才能匯款給對方,民眾始接受遭遇詐騙
警方協助民眾將詐騙集團帳號給封鎖並刪除
警方接獲銀行通報有女子疑似遭到詐騙前往處理
女警以好姊妹身分說服民眾遇上愛情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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