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生新聞記者 福祐/台中報導]
台中市民眾於111年5月10日12時10分許於台中市北區五岔路口因「變換車道不依標誌標線指示」、「駕駛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紅燈右轉行為」等二項交通違規,為科技執法設備自動採證,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3 條規定,二以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之行為,應分別舉發、處罰。經檢視,依法舉發無虞。
為防制北區首要肇事崇德五叉路口交通事故,警方與路權機關多次辦理會勘,在該路口建置「多功能科技執法設備」,於111年2月16日啟用,針對闖紅燈、跨越雙白線、不依規定車道行駛以及其他不遵守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等違規行為自動偵測取締,統計該路口交通違規件數從2月份每天376件,逐月遞減至5月份每天248件,降幅達35%,行車秩序明顯改善,有效導正民眾駕駛行為,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中警二分局分局長陳家銘強調,「取締只是手段,安全才是我們的目的」,市警局重視路口安全,如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一定召集分局相關單位人員並親自率隊到現場會勘,再次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或轉彎時,應減速慢行,科技執法只是透過科技儀器,嚇阻交通違規行為,其目的是希望養成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進而達到事故防制的目標,確保大眾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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