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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出門趕趕趕,萬一遇到下雨天,可能不小心又遲到了,被扣全勤真的很心痛。如果又忘記打卡,會不會連當天的工資也被扣光光? 針對此狀況,勞動部在臉書為民眾釋疑,讓民眾不會再因此煩惱擔心被扣薪或被迫要請假。
勞動部指出,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5年。此規定的目的在於課予雇主記載勞工出勤紀錄的義務,為了詳實記載,雇主可以要求勞工配合打(刷)卡,但應事先於勞動契約中約定好相關事項。
如果勞工忘記打卡,但確實已經依照約定出勤提供勞務而且可以提出證明,若雇主仍以勞工忘記打(刷)卡為由,扣發勞工的工資,就涉及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工資應該全額直接給付的規定。
此外,疫情期間許多民眾採取遠距居家上班,若此情況,打卡則不限公司簽到本或出勤卡,像是公司設置的APP、客戶簽單、網路回報,或可運用其他通訊軟體出勤紀錄之工具。
這篇文章 遇雨天上班遲到忘打卡 勞動部規範解套 最早出現於 台灣電報(台灣新聞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