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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港與新興警分局 查獲通緝犯2嫌歸案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小港分局高松所昨日執行中秋連假取締酒駕勤務,於轄區巡邏發現一位民眾酒醉躺臥路旁,警方上前關心欲予協助,卻意外查獲其通緝犯身分。

小港分局高松所所長朱家宏、警員陳嘉霖、潘韋傑,於昨(9)日1時許執行取締酒駕勤務,巡邏行經小港區華山路上發現一位民眾倒臥路旁,於是趕緊上前關心,發現該位民眾是轄內52歲林男居民,全身散發濃濃酒氣,經查林男現為高雄地檢發布之通緝犯,於是當場逮捕、依法偵辦。

警方查獲過程中,林男喝到酩酊爛醉,但在現場一聽警方要將其逮捕時,突似醒酒般的一直嚷嚷喊媽媽,要跟媽媽訴說等語,令警方直搖頭,全案詢後將其解送高雄地檢署歸案。

小港分局表示,若有涉案應坦然面對司法調查審判,日後再重新開創嶄新人生,分局也將秉持一貫落實執行各項勤務的精神,持續掃蕩犯罪,有效淨化社會治安,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連男因乘坐車輛的駕駛一時交通違規而遭員警查出通緝身分。(圖/新興警分局)

另前(8)日凌晨0時55分許,新興分局前金所巡邏警組巡經大同一路與新盛二街路口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停等紅燈時已超出停止線,遂上前盤查,經查該車乘客31歲連男是橋頭地檢所發佈的通緝犯,遂帶案偵辦。

盤查時,該車駕駛31歲馬男稱是受朋友所託,因乘客連男頭痛要載其前往大同醫院看醫生,員警聽聞後表示查詢一下資料後沒問題就勸導讓其前往就診,不料連男面對員警查證身分時,眼神不斷閃躲,甚至提供員警一組假的身分證字號(經查詢已死亡),更加讓員警起疑,連男眼見已無法隱瞞,才向員警提供真實身分資料。

經瞭解,連男先前因涉案遭判刑拘役,但於110年12月28日遭橋頭地檢署發布通緝後,遲遲未到案執行,並且到處打零工維生,連男稱因是家中唯一經濟來源,才不願報到執行,此次因乘坐車輛的駕駛一時交通違規,而遭員警查出通緝身分,連男也只能乖乖面對司法,為自己之前的不法行為付出代價。

新興分局分局長古瑞麟表示,民眾如因案被通知到庭或被判刑,應依限到案或執行,以免落得通緝身分;警方會持續加強查緝逃犯,捍衛司法追訴與審判效力威信,以維社會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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