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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再上嗎 酒後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上路

【電傳媒記者 玉女 /台中報導】

第五分局水湳所警員施志賢、許瑋桀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時,在轄內中清路段巡邏時發現有一台貨車、因違規停車,施員等2人於是上前加以攔查,一靠近車輛旁,就聞到濃厚的酒味從車內散發出來,這時才早上八點多耶!兩人不禁好奇地問該名駕駛,你是把酒當成提神飲料了嗎?是跟廣告中的喝了再上嗎?怎麼這麼早就開始喝酒啊!

在經過警方詳加詢問,並對該駕駛(姓施)以酒精檢測器測得呈現有酒精反應,一開始施男辯稱沒有喝酒,後來又稱早上喝一杯保力達P,直到警方對他施以呼氣式酒測,經施測後施姓駕駛酒測值達到0.18MG/L,施男才承認因昨晚喝酒喝到淩晨,由於休息時間太短才導致體內酒精未完全代謝。此時警方告知雖其酒測值尚未達刑法的公共危險標準,但顯已超過酒後駕車的行政罰裁量基準,警方依規定對渠製單告發告知處罰新臺幣12萬元,並移置保管該車輛。此時施男,苦苦要求警方再檢測一次呼氣式酒測,警方當場告知,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相關規定:「駕駛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經執勤員警依本作業程序完成檢測後,不論有無超過標準,不得實施第二次檢測」 。

水湳所所長林佳樺表示:平時在路上巡邏時,只要用心觀察,總是不難發現少數駕駛飄散著濃濃的酒味騎車或開車時,不僅對自己的安全造成危險,更是對其他用路人造成莫大的危害,林所長表示:仍有少數駕駛人明知自己在喝很多酒的情況下,仍自恃稍作休息或小睡幾個小時後,就以為自己能很快地退酒,殊不知很多車禍都是在駕駛們這樣心存僥倖的情況下發生的,因此呼籲民眾酒後寧可搭車或請人代駕,千萬不要心存僥倖自己騎車、開車上路。

警方告知施男所測酒測值
警方查扣施男駕駛之車輛
警方對施男實施酒測
警方盤查施男身份
2UDN 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