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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執法 企業誠信 公私協力 保護環境 跨域交流 打造幸福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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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聞中心/花蓮報導
為強化私部門反貪腐工作,跨域結合檢、政、環共同推動環境保護及永續發展議題,花蓮縣政府與環境部、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於今(4/16)日在環保局辦理「環境執法 企業誠信 公私協力 保護環境」座談會,特別邀請環境部政風處王永福處長、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蔡勝浩主任檢察官、花蓮縣政府政風處林木本處長及花蓮環保事業等單位約百人與會。本次座談希望透過雙向溝通與經驗分享方式,凝聚公私部門合作共識,建立環境保護誠信之夥伴關係,落實我國環境保護工作。

縣長徐榛蔚表示,近來公務員如何堅持操守,與民間公開透明建設地方發展一直是備受重視的議題。花蓮縣政府政風單位積極推廣廉政重要性,從宣導影片、戲劇、翻譯多種語言字幕,到各社團宣導等,以及偏鄉採購輔導廉政服務平臺從花蓮縣政府開始擴散至十三鄉鎮,只有堅持誠信廉能的基礎,政府與企業才能永續經營。
環境部王處長說明,秉持維護環境資源及追求環境永續發展之理念,為全民建構「藍天綠地、青山淨水、全民環保、健康永續」的生活環境,落實預防原則與預警機制,對於企業污染排放採許可制度進行管理及追蹤查核,此亦是政府相信企業能誠信遵法落實自主管理之具體措施。當前世界各國已共同體認到資源有限,並掀起一股循環經濟熱潮,此議題也於本次座談中,以「台積電的誠信文化」、歐萊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誠信立業、對社會承諾』等成功案例為分享保護環境作為之經驗交流。

花蓮縣政府政風處林處長表示,我國政府為能與國際反貪腐趨勢接軌,兼顧公私部門廉潔及倫理規範,經參酌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及國際透明組織「國家廉政體系」概念,訂頒「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在推動「企業誠信」方面,提出7項具體策略,首重「強化公司治理及企業倫理」。環境保護人人有責,而企業必須肩負更重要的社會責任,特別是落實法令遵守及相關污染防治,成為業界的學習標竿,除能營造良好商譽及口碑外,還能提升自身及國家的競爭優勢,一舉數得。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饒慶龍副局長表示,呼籲花蓮企業結合循環經濟模式加強源頭污染減量工作,並對於所產生之廢氣、廢水及廢棄物均需依法處理,若廢棄物具備循環經濟價值,應優先將其將其回收再利用,以重新創造出新價值,實踐循環經濟精神。未來環保局也將持續透過檢、警、環、政合作機制,及提升環境污染稽查技能,有效法打擊環保犯罪,雙管齊下守護民眾的生活環境品質及持續實踐環境永續的目標。

最後座談會中提出環保議題討論事項有「常有因民眾之檢舉致遭縣環保局以廢棄物清理法(遺棄垃圾髒亂環境)逕行裁罰案」、「廢棄物清理法應以追究行為責任人為優先,無法追究時始轉為追究狀態責任人,不可逕對狀態責任人究責」、「對於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之申辦作業流程,有無更貼切民眾「簡潔便民」需求之措施」、「當企業面臨環保成本考量時,政府冀望民間私部門如何配合推動企業社會責任、達成公私協力、永續經營目標」、「在ISQM『環境服務構面』之五大環保政策中如何加入『企業誠信、公私協力』元素,以發展出在地專屬各家旅館、民宿之優質文化與亮點」等議題進行討論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