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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甲商圈新設標線型 人行道守護行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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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甲商圈新設標線型  人行道守護行人安全

【記者廖宥婷/台中報導】

中警六分局展開連續性專案勤務加強取締籲勿違規占用,市府交通局為推動人本通行環境,提升通行安全,推動繪設「標線型人行道」,維護行人路權並守護通行安全保障。其中,西屯區逢甲商圈「福星路(逢甲路至福星北路)道路交通及人行環境改善工程」日前完工,以繪設標線型人行道方式,完成380公尺人行空間改善,而受各界矚目。

專案勤務加強取締籲勿違規占用,交通局為推動人通行環境

人車眾多的逢甲商圈有了標線型人行道,對於行人安全的守護有效提升,受到不少好評,惟仍有部分汽、機車駕駛貪圖方便將車輛違規停放於標線型人行道、店家持僥倖心態擺放物品占用等違規情事,導致行人行走空間受到影響,中警六分局表示,逢甲商圈標線型人行道開放通行迄今約一週時間,取締違規占用情事已近50件,另已依警察局規劃於4月19日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占用標線型人行道執法專案勤務」,針對轄內設有標線型人行道之路段加強取締,其中以「駕車行駛人行道」、「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為三大重點取締項目,中警六分局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勿違規佔用標線型人行道,共同創造良好安全的行人友善空間。

逢甲商圈新設標線型  人行道守護行人安全
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勿違規佔用標線型人行道

中警六分局提醒,駕車行駛人行道者,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6款規定,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違規(臨時)停車者,違反同條例第55、56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最高處1200元罰鍰;違規擺放物品占用人行道者,違反同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款,處1200元罰鍰。中警六分局表示,除持續針對標線型人行道違規停車、道路障礙等加強取締外,也將針對民眾常檢舉路段加強稽查、取締違規占用之情事,落實行人安全及提升行人用路環境。

推動繪設「標線型人行道」,維護行人路權並守護通行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