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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颱風康芮侵襲 花蓮縣政府全面協助農漁友 啟動農田流失埋沒災害救助 並爭取花蓮市、壽豐鄉及豐濱鄉在港漁船(筏)災害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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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颱風康芮侵襲 花蓮縣政府全面協助農漁友 啟動農田流失埋沒災害救助 並爭取花蓮市、壽豐鄉及豐濱鄉在港漁船(筏)災害救助

記者賴榮偉/花蓮報導

強烈颱風「康芮」侵襲花蓮,期間強風、豪雨,造成縣內農漁業嚴重受損,部分鄉鎮山區也發生農田有流失、埋沒的災情。經基層公所災情統計,玉里鎮、卓溪鄉、瑞穗鄉、富里鄉等鄉鎮,農田流失、埋沒被害面積合計約7.6公頃。縣長徐榛蔚指示,縣府相關單位組成勘災小組,瞭解農田流失或埋没的情況,並儘速給予援助,以降低農民損失,儘早恢復生產。

縣長徐榛蔚表示,為能在第一時間幫助受災農民,縣府與各地方公所於災情發生時即迅速啟動應變機制,派遣勘災小組前往受災區域,進行災情勘查工作。同時,縣府也積極協調相關部門,進行災害損失的評估,以確保受災農民能夠得到適時的援助。

處長陳淑雯說明,針對農田因康芮颱風而遭受流失或土石埋沒,無法正常耕種的情況,已依據農業部「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及經濟部「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展開救助作業。根據前述標準,每戶受災農田面積達0.05公頃,其流失每公頃最高發給10萬元的救助金,埋沒每公頃則最高發給5萬元的救助金。受災農友至公所申請救助時,須檢附身分證及存摺影本、現地流失或埋沒照片、土地登記簿謄本等,非自有土地則須附土地租賃同意書或委託經營書(河川區域土地需有主管機關許可使用文件)。

陳淑雯補充,另在在港漁船筏災害救助,經花蓮縣政府積極爭取,於今(11/4)日下午農業部公告花蓮市、壽豐鄉及豐濱鄉在港漁船(筏)為辦理113年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依漁船噸級別給予救助金,共分五級,分別救助1萬至15萬不等,請受災漁民於11月5日至11月18日受理期間,至漁船所在地公所辦理。陳淑雯說,定置漁業及養殖漁業相關救助事項,農業處與水試所等單位刻正辦理現勘,會全力爭取農業部儘速核定救助。

縣長徐榛蔚提醒,農友如發現農作受天然災害影響或有農田流失、埋沒災情,請及時向當地公所通報,並可多運用農業部開發之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記錄受災情形,以利公所確認受災情形;徐榛蔚說,農業部已公告花蓮縣全縣為康芮颱風農產業全品項現金救助地區,受理期11月3日至11月15日止,請農民朋友務必注意受理時間,到公所申請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所需受災證明。另請基層公所對於天然災害之受災田區,應動員人力進行勘查及拍照取證工作,以協助受災農友儘早復耕、復建,與維護申請天然災害救助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