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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民間團體辦理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活動 海管處自1月12日起受理114年度補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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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民間團體辦理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活動 海管處自1月12日起受理114年度補助申請

【記者廖宥婷/高雄報導】

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海洋資源豐富,且地質、人文景觀深具特色,是澎湖海域重要的種原庫,且是海洋環境教育的推動據點,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海管處)鼓勵民間團體投入國家公園環境教育、生態旅遊、環境維護、調查監測、文化創意、災害防救,或傳統文化祭儀等事務,公告自114年1月12日至2月28日期間,受理相關活動經費補助申請,合作發揚國家公園保育精神,並促進地方文化保存與凝聚社區意識,拉起人與環境之間善的連結。

東吉居民返鄉共同準備啟明宮普度祈福慶典物品情形

提升環境品質及社區意識 發揮國家公園永續價值,海管處表示,南方四島居民多數已移居到馬公、臺南或高雄等地區,各島廟宇的宗教慶典猶如照亮海路的明燈,成為旅外子弟返鄉維繫情感及安定民心的重要活動。海管處除鼓勵傳統文化發揚與環境教育活動外,於112年擴大補助範疇,增加環境維護、災害防救、文化創意、調查監測等項目,讓社區及民間團體重視島嶼環境議題,深入探索家鄉環境生態,並激發文化創意,在推動自然保育的同時兼顧在地產業發展,實踐國家公園永續價值。海管處表示,補助對象分為2類,第1類為國家公園區域內立案之民間團體,第2類為與國家公園業務相關、或澎湖縣內已立案之非營利或公益性民間團體,依其屬性進行審核與補助,提升政策效益。

鼓勵民間團體辦理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活動 海管處自1月12日起受理114年度補助申請
東吉社區發展協會為瞭解自然水資源進行水井調查情形

歡迎到下載申請文件 最高補助金額15萬元,海管處敬邀有興趣的民間團體至海管處網站(www.marine.gov.tw /,首頁/行政資訊/政府資訊公開/行政指導文書)下載「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活動作業規範」,參閱相關規定及附表內容,並檢具申請表、計畫書、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講師及臨時人員切結書等文件,於114年2月28日前(郵戳為憑)以紙本寄送海管處(811017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6號)。海管處將依據團體及活動屬性、經費編列、執行方式及預算額度等條件進行審核,每案補助額度在活動計畫經費二分之一內,第1類團體最高補助新臺幣15萬元整,第2類團體最高補助新臺幣8萬元整,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企劃經理科江先生,聯絡電話:(07)360-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