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傳媒記者 玉女 /台中報導】
24歲的陳姓女子日前從臺中火車站搭乘計程車返家,下車後過了一段時間才發現手機遺落在計程車上,儘管陳女不清楚確切搭車時間,員警仍憑著從警多年練就的好功夫,短短時間便確認計程車車牌號碼,聯繫上小黃運將,找回陳女的寶貝手機。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立德派出所員警朱國彰日前下午3點多值班時,24歲的陳姓女子慌張跑進派出所求助,她表示自己稍早從臺中火車站搭乘計程車返家,因行李太多,不小心將手機遺落在計程車上,察覺手機遺失時,計程車早就駛離。她回撥自己的手機,卻因為搭車時將手機切換為靜音模式,嘗試多次都沒有人接聽,也沒記住隨手攔停的車牌號碼,只好來向警方求助。
陳女因手機不在身邊,對於搭車、下車的時間也不確定,朱員得知後也不氣餒,憑著從警13年的經驗,推斷其返家車程及可能經過的路段,抽絲剝繭調閱監視器以車追「機」,不到20分鐘便成功確認陳女所搭乘的計程車。賴姓運將接獲警方通知,轉頭查看就發現陳女手機靜靜地躺在後座,也暖心的直接驅車將手機送返派出所,裝滿許多回憶與重要資料的手機失而復得,陳女緊抓手機,臉上終於露出燦爛的笑容,開心地向員警與運將道謝,保證下次搭車一定會多加注意。
警方提醒,民眾出門在外個人貴重物品務必置於包包內等較不易掉落之處,搭乘交通運輸工具下車前,也請再次檢查有無遺留個人物品,亦可養成習慣紀錄所搭乘的車號,若事後發現不小心遺留物品,也能夠迅速地找回失物。